退款规则

Thalvior 跨境 ERP · 最近更新:2026-10-04 · 生效日期:2026-10-04

本规则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等规定制定。本店所售店铺授权额度、AI 积分及订阅服务均为数字化虚拟商品/服务,一经支付成功并交付即视为服务已履行,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。请您在支付前仔细阅读本规则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规则适用于您在 Thalvior 跨境 ERP(thalvior.icu)购买的全部付费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:店铺授权额度套餐(月/季/年)、AI 积分充值包及其他增值服务。所有款项通过微信支付渠道收取,以人民币结算。

二、商品与服务性质

三、可申请退款的情形

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,您可联系客服申请退款,经核实后按对应方式处理:

情形处理方式
支付成功但额度/积分长时间未到账(超过 2 小时)且经排查为我方系统问题优先补发额度/积分;您坚持退款的,未到账部分全额原路退回
重复扣款(同一订单被收取多次)重复收取部分全额原路退回
因我方原因导致核心服务连续中断超过 24 小时且无法恢复,受影响时段的服务未实际使用按受影响天数折算退还对应费用,或等额延长服务期(由您选择)
适用法律明确规定应由我方退款的其他情形依法处理

四、不予退款的情形

五、退款流程与时限

六、自动续费(如开通)

若您开通自动续费服务,我们将在每次扣款前通过站内提示或其他显著方式提醒;您可随时在账户设置中取消,取消后当期已购服务在已付费周期内继续有效,已成功扣缴的周期费用按本规则处理。

七、发票

如需发票,请通过客服邮箱提供开票信息与订单号,我们按实际支付金额开具。已开具发票的订单发生退款时,需先退回或红冲原发票。

八、规则更新

本规则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调整进行更新,更新后在本页面公布并更新生效日期;更新前已完成支付的订单,适用支付时有效的规则版本(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)。

九、联系我们

退款及账务问题请联系 thalvior@foxmail.com。

← 返回 Thalvior 首页
© 2026 Thalvior · 创宇互联网科技中心